郑建闽同志简历******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郑建闽,男,汉族,1965年6月生,台湾台北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台盟盟员,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台联会长,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兼职)。
1982至1986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系学习。1986至1989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习。1989至1992年,福建省漳州市土地管理局办事员、科员。1992至1996年,华东师范大学西欧北美地理研究所地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1996至2000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地籍处主任科员。2000至2006年,历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处长。2006至2008年,福建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2008至2010年,福建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2010至2012年,福建省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2至2016年,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2013年3月确定为正厅级),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6至2017年,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7至2018年,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2018至2022年,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兼职),福建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兼职)。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